前提说明:联营模式是一种商业合作模式,涉及两个或多个企业或品牌之间的合作

支持产品:星耀 & 星云 & 星锐

商品形式
  经营方式:联营
  库存状态:不管理库存

支持形式
软件凌晨统计联营数据,不支持当天销售当天结算。
(1)保底销售额:供应商在零售商的卖场 约定租金费用 ,内部场地进行经营。
(2)联营扣率:供应商负责出售商品,而零售商则统一负责销售并按照一定 比例抽取销售提成




商品扣率比例抽取

供应商负责出售商品,而零售商则统一负责销售并按照一定 比例抽取销售提成

基本设置:供应商经营方式为联营,关联商品档案选择对应供应商信息并填写扣率

联营商品的成本金额计算规则:金额 *(1-扣率)
联营商品的成本单价计算规则:成本金额/数量

(1)存在销售业务

单据流程扭转流程:联营账款单 -> 供应商对账单 -> 供应商结算单

联营账款单

按照日期范围统计相关的销售额情况和分成情况

分成金额:按照日期范围内统计计算商品扣率金额。这一部分属于商家收到的分成。
成本金额:实际销售减去分成金额,供应商实际收到的款项。

供应商对账单

如存在其他额外的应收应付费用,可做:供应商费用单,在供应商对账单中对应带出,抵扣处理。

供应商结算单

应付金额为正数情况,是需要支付给供应商金额;如为负数,则供应商应该补足相关金额。

(2)不存在销售业务

无需做单据




保底销售额-租金

内部场地进行经营,由零售商统一管理,
按照协议,商家收取租金,提供场地进行销售。超出租金部分,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归还。未达到租金(保底销售额),则收取租金。

基本设置:供应商经营方式为联营,在“保底销售额”填写租金金额,关联商品档案选择对应供应商信息
成本金额计算:金额 *(1-扣率)
成本单价计算:成本金额/数量

(1)存在销售业务

单据流程扭转流程:联营账款单 -> 供应商对账单 -> 供应商结算单

分成金额默认设置的保底金额
成本金额则为销售额-分成金额,这部分是供应商获取的销售额
如存在其他额外的应收应付费用,可做:供应商费用单,在供应商对账单中对应带出,抵扣处理。

(2)不存在销售业务

单据流程扭转流程:供应商费用单 -> 供应商对账单 -> 供应商结算单

供应商结算单中的应付金额为正数情况,是需要支付给供应商金额;如为负数,则供应商应该补足相关金额。

常见咨询

Q1: 联营对账单选择供应商后无法带出明细

1、供应商资料有设置约定对账日期。可核实【供应商档案】中的结算方式

2、核实是否均对账完毕,可核实【联营账款】报表的账款标志

3、如以上两点均核实无误,仍无法带出明细。需对应核实是否存在其他未审核的联营对账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