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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:可以批量修改商品的供应商。
1、先根据货号、品牌、类别或者当前供应商,查询出需要转供应商的商品;
2、选择待转供应商,勾选上需要转供应商的商品,点击确认。
规则说明:
1、待转商品当前库存必须为0(购销转购销除外):购销转联营,或者联营转购销,商品库存必须为0才能转;购销转购销,商品库存不为0也能转。
当商品库存不为0时自动产生库存调整单调为0:如果是购销转购销,商品的库存不为0时,可以勾选上这个参数,转供应商的同时,会自动生成库存调整单,把商品库存调为0;不勾选就还是商品原来的库存。
2、转换过程禁止总、分处理发生业务,如果当天发生业务,数据以变更的新经营方式为准。
3、待转商品如存在门店约定供应商,则不能转为联营|自产经营方式供应商。
4、商品转为联营、扣率代销,必须输入扣率。
5、商品转为联营供应方式时,被转商品默认改为“不管理库存”。
6、商品转为购销、代销、扣率代销、自产经营方式,被转商品默认改为“管理库存”。
7、当前供应商(代销、扣率代销、联营),不存在未对账结算数据。
文档更新时间: 2025-05-06 17:09 作者:张高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