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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称设置 - 列表
保存//复制//同步
保存:保存当前页面参数设置;
复制:按门店设置参数,如总部已设置完成则选择分店时可复制总部参数。
支持分店复制总部,不支持分店/总部复制分店。同步电子秤:如果电子秤设置已有新增内容,同步电子秤后会覆盖更新电子秤设置。
例如标识从22改成26,同步后 〖电子秤设置〗 的标识会更新为26。
传秤说明:
1、设置保存以后,设置的相关门店请退出前台POS机,重新登录生效
2、所有门店如有传秤商品均需要进行设置,否则前台将不会按规则识别解析生鲜条码
传称参数
门店:按当前门店设置生效。
不支持多选门店,可设置总部后,分店直接复制总部参数。称重条码规则: 13位金额码 13位重量 18位条码(金额+重量)
根据条码秤参数设置填写称重条码解析: 填写条码秤示例条码。
与称重条码规则保持一致,如称重条码规则选择13位金额码,则称重条码解析应填写对应为13位金额码。扫码解析说明:标识:25 货号:10001 重量:01.000 计数:01000 校验:8
是否特价下传电子秤: 启用 禁止
当存在促销特价单时,如启用参数,则将商品特价下传到条码秤中;如禁用参数,则下传商品档案零售价。电子秤条码使用EAN13码校验: 启用 禁止
前台扫码生鲜条码时,如启用参数,则使用EAN13码进行校验,校验不通过时则无法销售;如禁用参数,则不使用EAN13码进行校验。
风险提示
如需开启“是否特价下传电子秤”,请留意风险提示!!!
文档更新时间: 2024-07-11 09:44 作者:lix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