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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
此设置按照 门店 进行设置

传称设置 - 列表

保存&复制&同步

  • 保存:保存当前页面参数设置;

  • 复制:按门店设置参数,如总部已设置完成则选择分店时可复制总部参数。
    支持分店复制总部,不支持分店/总部复制分店。

  • 同步电子秤:如果电子秤设置已有新增内容,同步电子秤后会覆盖更新电子秤设置。
    例如标识从22改成26,同步后 〖电子秤设置〗 的标识会更新为26。

传秤说明
1、设置保存以后,设置的相关门店请退出前台POS机,重新登录生效
2、所有门店如有传秤商品均需要进行设置,否则前台将不会按规则识别解析生鲜条码

传称参数

  • 门店:按当前门店设置生效。
    不支持多选门店,可设置总部后,分店直接复制总部参数。

  • 称重条码规则 13位金额码 13位重量 18位条码(金额+重量)
    根据条码秤参数设置填写

  • 称重条码解析 填写条码秤示例条码。
    与称重条码规则保持一致,如称重条码规则选择13位金额码,则称重条码解析应填写对应为13位金额码。

  • 扫码解析说明:标识:25 货号:10001 重量:01.000 计数:01000 校验:8

  • 是否特价下传电子秤 启用 禁止
    当存在促销特价单时,如启用参数,则将商品特价下传到条码秤中;如禁用参数,则下传商品档案零售价。

  • 电子秤条码使用EAN13码校验 启用 禁止
    前台扫码生鲜条码时,如启用参数,则使用EAN13码进行校验,校验不通过时则无法销售;如禁用参数,则不使用EAN13码进行校验。

风险提示

如需开启“是否特价下传电子秤”,请留意风险提示!!!

文档更新时间: 2024-07-08 15:22   作者:lix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