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置:【采配】-> 【采购】-> 【采购设置】
功能:采购业务涉及价格、供应商、编码等影响设置的参数配置。

一、公共设置

1.1 采购/出入库单通过输入数量和总价,反算单价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在采购订单、采购收货单、采购退货单中,输入商品数量和总金额,自动反算商品的单价。

1.2 允许采购单、出入库单据通过扫码建档(只对13位标准条码有效)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采购订单、采购收货单、采购退货单中,对于没有建案的商品支持直接新增后入库。

1.3 采购收货允许0进价商品入库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采购收货单,允许进货价为0的商品入库。否则,采购进货为0的商品无法审核单据。

1.4 采购订单只能引用一次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做采购收货单,同一张采购订单只能被引用一次。引用采购订单,即使是部分收货,在采购订单中会显示“已收货”,此采购订单不能再被引用。
如果此参数开启之前,已存在部分收货的采购订单,仍然能被再次引用。

1.5 必须引用采购订单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新建采购收货,必须要引用采购订单,不能添加选择商品。

1.6 引用采购订单,数量不能大于订单数量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采购收货单中商品的数量不能超过采购订单中商品的数量。

1.7 引用采购订单禁止修改数量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引用采购订单之后,禁止修改数量。

1.8 引用采购订单禁止修改单价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引用采购订单不能修改单价。

1.9 采购退货必须按单退货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采购退货单必须要引用采购收货单进行退货。

1.10 采购收货单只能引用一次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引用采购订单,即使是部分收货,在采购订单中会显示“已收货”,此采购订单不能再被引用。
如果此参数开启之前,已存在部分收货的采购订单,仍然能被再次引用。

二、价格设置

2.1 采购收货单审核生效时即时更新商品档案中的进价(0除外)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采购收货单,商品进价与商品档案进价不一致,审核单据后,进价(0元除外)更新到商品档案中。
档案进价变动不会更新到调价历史查询报表中,需要查看采购明细汇总。

2.2 采购收货单审核生效时日清商品更新库存成本等于单价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商家销售日清商品,每次采购收货单价不一样,最新采购进价作为成本价。

2.3 提示采购收货单进价是否大于档案进价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当采购单据中修改商品进价比档案进价高时,会有提示。但不影响单据保存审核。

2.4 采购收货单进价不能大于档案进价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当采购单据中修改商品进价比档案进价高时,不允许入库。

2.5 提示采购订单,采购收货进价高于加权平均价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做采购订单、采购收货单时,如单据商品的进价高于加权平均价,则会有相应提示,但不影响单据保存审核。

2.6 提示采购退货单进价低于加权平均价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做采购退货单时,如单据商品的进价低于加权平均价,则会有相应提示,但不影响单据保存审核。

2.7 提示采购退货单进价低于档案进价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做采购退货单时,如单据商品的进价低于档案进价,则会有相应提示,但不影响单据审核。

2.8 生鲜商品允许进价高于商品档案进价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做采购收货单,生鲜商品允许进价高于商品档案进价。

三、供应商关系设置

3.1 采购收货单审核生效时即时更新商品档案中的供应商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采购收货单审核之后,将本次供应商采购的商品作为主供应商。商品档案中的供应商会变更成此单据的供应商

3.2 购销商品采购模式: 不限制 主供应商 约定供应商
注:此参数只针对购销商品生效,其它经营方式商品按主供应商发生业务

① 约定供应商:商品关联的主供应商以及约定供应商,均可采购此商品。注:此采购模式同步开启门店采购约定主供应商功能,采购按照各约定价进行采购,其他供应商无法对该商品进行采购。
② 主供应商:只有商品关联的主供应商,该供应商方可采购此商品。
③不限制:供应商可以采购任意商品,无须作为商品的主供应商或约定供应商。

3.3 :采购类单据录入商品时,不存在供应商商品关系时提示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在录入采购类单据的明细商品时,会检测供应商商品关系,不存在供应商商品关系(非主供应商、非约定供应商、未设置约定价格、无供应商商品价格关系(即无历史采购关系))时给与提示。

四、自动编码

4.1 供应商自动编码: 启用 不启用
启用参数后,则新增供应商时,不用点击“生成”,系统会按照设置的位数和步长、前缀自动编码。

文档更新时间: 2023-12-20 13:34   作者:xies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