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置:【采配】-> 【配送】-> 【配送业务】->【调拨单】
功能:当门店有足够或多余库存时,可调货到其他门店。调拨单审核后,会扣减调拨门店库存。

调拨订单-列表

1、新界面显示默认为空,需要点击查询才可看到相应调拨订单。
2、在该界面审核状态分为未审核、已调出、已调入,未审核的单据会有红色背景标识。
3、单据状态为已调出,说明此订单已被调出;单据状态为未审核,说明此订单还没有被审核。


二、调拨订单-新增

1、在新增调拨单时,可以点击引用订单“…”引用已经做好的要货订单,也可以不用引用要货订单。
2、调拨单支持引用要货单、采购收货单。要货单、采购收货单审核日期为30天内。
加盟店显示“未结欠款”金额:未结欠款 = 统计所有调入门店已做门店对账但未结算的的对账单金额。
3、调拨单中引用要货订单并保存审核后,要货订单据状态会变更为已收货或者部分发货。
4、如果有提前做好Excel表格,可通过下载统一模板,按照模板格式填写信息,一键导入即可。
5、在线编辑单据,如果长时间没有编辑内容,5分钟内会自动保存单据信息,降低数据丢失风险。
6、引用单据类型:差异单,仅供展示(数据来源:差异单审核(同意、不同意)会生成一张引用差异单的调拨单)

(1)、引用要货单调拨
1、新增调拨单;2、引用单号“…”选择引用门店要货单;3、填写调拨数量;4、保存审核单据。

(2)、直接做调拨单
1、新增调拨单;2、选择调拨门店;3、选择商品填写调拨数量;4、保存审核单据。

(3)终止单据

已调出未入库的调拨单,可进行终止单据操作;,需要在【连锁设置】:开启调拨单(收货)审核产生调拨差异单;终止后 自动根据调拨单情况产生调拨差异单


三、调拨单的价格规则

调拨单的配送价格,在【基础数据-门店管理】中设置,支持设置为进价、配送价、零售价、成本价;

情况一:当分店设置“进价”、“零售价”、“成本价”作为配送价,都是以调出方作为约定价格;

情况二:当分店设置“配送价”作为配送价,那么:
1.总部==>分店,以设置的分店配送价调拨;
2.分店==>总部,以设置的分店配送价调拨;
3.分店==>分店,以调出方设置的分店配送价调拨。

举例:商品AA的成本价设置为10元,进价为12元,配送价为15元,总部给分店一调拨,取“配送价”;总部给分店2调拨,取“成本价” ,总部设置配送价格为“进价”,如何配送?
答:当总部给分店1调拨时,分店一配送价格应设置为“配送价”,取情况二规则,以设置分店的配送价15元进行调拨;
当总部给分店2调拨时,分店应设置配送价格为“进价”,取情况一规则,以调出方作为约定价格,调出方为总部,即取总部设置的进价调拨,即为12元。

文档更新时间: 2024-10-21 16:00   作者:谢淑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