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置:【采购】->【更多功能】->【供应商转经营方式】
概述:用于更换供应商的经营方式。如将供应商的经营方式从购销更改为联营,或者将供应商的经营方式从联营更改为购销。
规则说明:
1.待转商品当前库存必须为0
2.转换过程禁止总、分处理发生业务,如果当天发生业务数据以变更的新经营方式为准
3.待转商品如存在门店约定供应商,则不能转为联营经营方式供应商
4.经营方式转为联营,必须输入扣率
5.商品转为联营供应方式时,被转商品默认改为”不管理库存”
6.商品转为购销方式,被转商品默认改为”管理库存”
7.当前经营方式(联营),不存在未对账结算数据
操作步骤:
1、选择需要更换经营方式的供应商
2、点击查询,列表中带出当前供应商的商品信息
3、设置待转经营方式。如果更改为联营则需要填写扣率,单位为%
4、确定即可。
文档更新时间: 2024-08-02 11:16 作者:lixq